可以,但前提是把“当地案例”换成可独立核对的能力证据:公开可访问的项目、可复现的技术过程、可回访的客户联系人,以及与你业务相近的交付记录。若对方只能提供截图、口头描述或无法访问的演示地址,这组替代材料就会失效,此时应把评估重点从“有没有深圳案例”转为“能不能现场验证一个真实交付”。
案例少不一定等于能力弱。常见合理解释包括:公司主要做外地客户、业务以长期运维和内部系统为主不便公开、或近两年才转向网站建设。反过来,案例多也不等于适配你,因为案例数量与项目是否由本人完成、是否仍在维护是两件事。判断时先问一句:这个项目现在还能打开吗,改动记录由谁掌握?能明确回答的,才进入下一步核对。
要求对方给出网址,而不是截图。打开后看三点:页面是否正常运行、版权或备案信息是否与所述客户一致、页面源码中是否有明显的模板批量痕迹。假设某项目声称是定制开发,但多个页面结构完全相同、仅替换了文案与配色,这就属于可观察到的反例,说明“定制”说法需要进一步追问。
让对方在共享屏幕中演示一次真实操作,例如从代码仓库拉取分支、执行构建、发布到测试环境。这个过程比任何案例列表都难伪造。你可以要求用<meta name="robots">这类具体改动做一次演示:修改后重新构建,观察输出文件是否同步变化。若对方无法现场操作,只能事后发录屏,可信度下降一档。
请对方提供一个愿意接受简短问询的客户联系人,并提前说明你会问什么:项目周期、需求变更如何处理、上线后谁负责。注意,客户愿意回访本身也是筛选信号,因为不满意的客户通常不会同意。若对方以保密为由拒绝,可退一步要求提供合同中的服务范围摘要(隐去金额与商业条款)。
当地案例的价值在于业务相近,而非地理相近。如果对方没有深圳案例,但有同行业、同规模、同技术栈的项目,其参考价值往往高于一个同城但业务完全不同的案例。可以要求对方说明:那个项目在需求阶段遇到的最大分歧是什么、最后怎么解决的。能讲出具体取舍细节的,通常比只报项目名称的更可信。
如果对方既没有可访问项目,也无法现场演示操作,还拒绝提供任何可回访联系人,那么“案例不足”就不再是客观限制,而是无法验证。此时继续比较报价或方案意义不大,因为你没有任何独立依据判断交付质量。另一个失效情形是:所有材料都指向同一两个人,而实际执行团队另有其人,这会让演示过程无法代表真实交付。
把评估动作缩小到一个可完成的任务上,例如让对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一个页面的结构调整,并提交改动前后的对比说明。观察三件事:是否按约定时间提交、改动是否只影响目标范围、说明是否能让非技术人员看懂。这个动作的结果直接决定下一步——如果通过,可以进入正式需求沟通;如果不通过,无论对方案例列表多长,都应优先考虑其他候选。